自7月1日起,篮协赚钱CBA联赛正式实施一项备受瞩目的俱乐金新新政策——国家队球员激励条款特例。根据规定,部买入选中国男篮最终12人名单的单国队为打工球员,将依据国家队在重大赛事中的手奖表现获得现金奖励,且该笔奖金明确不计入CBA工资帽。规让

诱人的篮协奖励机制
从纸面规则来看,这一政策极具吸引力:
- 奥运会/世界杯:进入前八名,付费每名球员奖励30万元;名次每提升一名,篮协赚钱额外增加5万元;若获得奥运参赛资格,俱乐金新亦奖励30万元。部买
- 亚洲杯:冠军12万元、单国队为打工亚军10万元、手奖季军8万元。规让
- 亚运会:金牌奖励8万元。篮协
- 世预赛/亚预赛:在窗口期比赛中,每战胜排名高于自己的对手,奖励1.5万元。
核心矛盾:谁在掏钱?
尽管奖励标准看似优厚,但舆论焦点迅速集中在资金来源这一核心问题上。
根据细则,国家队球员所属俱乐部在收到中国篮协出具的成绩证明后,负责向球员发放奖金。简而言之,篮协负责“发证”,俱乐部负责“掏钱”。

媒体人付政浩对此直言不讳:“按理说,球员代表国家队出战,奖金及相关津贴理应由篮协承担。如今这一支出责任被转嫁给了CBA俱乐部。”有评论更是犀利指出:“篮协发奖状、俱乐部掏腰包、球员拿钱!”

俱乐部困境:为国养士还是额外负担?
这已不仅仅是联赛为国家队让路的问题,而是演变成了俱乐部无偿为国养士的局面。
长期以来,球员被国家队无偿征召,若发生伤病,损失也由俱乐部承担。如今,俱乐部还需额外支付一笔奖金。相比之下,篮协通过国家队比赛获取了门票、赞助及广告等巨额商业收益,而俱乐部却要为这份收益“买单”,这种权责不对等的局面令人难以接受。

对于上海、北京等拥有国企背景的财力雄厚球队而言,几十万奖金或许尚在承受范围内。然而,对于许多苦苦支撑的民营俱乐部来说,每一笔预算都需精打细算。以浙江广厦为例,球队刚刚通过交易赵嘉仁换取现金以缓解财务压力,如今却需额外承担胡金秋、朱俊龙等核心国手的奖金支出。
自己培养的球星被抽调至国家队,回归后俱乐部还需额外支付奖金。这非但不是激励,反而给本就艰难的俱乐部套上了新的枷锁。

规则漏洞:海外球员奖金成谜
更为荒诞的是,对于杨瀚森、王俊杰等效力于海外联赛的球员,其奖金由谁支付?他们的海外母队显然不可能为此买单。规则制定得轰轰烈烈,但在实际执行层面,这笔糊涂账该如何结算,目前仍无明确答案。
结语
激励球员本身无可厚非,但篮协凭借国字号队伍赚取了盆满钵满的商业利益,却将奖金成本转嫁给俱乐部,这种操作既不合理,也不公平。
(林小湜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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